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研究室、监事会、信息中心)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出资企业及实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核推荐所出资企业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和财务总监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研究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工作方案。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出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 

    贯彻落实《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拟订监事会工作规章制度;拟订派出监事会的企业名单,拟定派员方案;负责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核、报送和综合汇总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以及对外经济宣传、信息及市人大、政协议案、提案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