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监管处
负责监督管理国有债权,减少国有债权损失;负责帐销案存不良债权的审批、接收、清理、追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事业单位,已破产和关、停、并、转企业以及企业产权转让过程中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批准核销和剥离的属于帐销案存应予追索的各类应收款、长期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租赁及其收益等国有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