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评价与业绩考核处(清产核资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和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根据企业改革发展的情况,以及各方面对所出资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对所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研究拟订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并组织实施,研究确定监管企业名单、监管办法、并跟踪考核。 负责全市国有资产的统计工作;负责所出资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全市国有资产统计信息网络,编制、公布“公有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及运营情况月、季、年报;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拟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